福州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是由福州市政府为了推动汽车消费、提升市民生活品质而推出的一项政策。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对象须为个人消费者,且转让旧车的消费者与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。
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补贴;
按照“全省转让、本市购车、本市申请”原则执行。补贴资金用完即止。
同一辆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(报废更新)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。活动期间,每名补贴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置换更新补贴。
补贴对象及范围:
个人消费者在福建省内转让本人名下福建号牌乘用车(不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和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、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),在福州市内购买车身价5万元以上未登记注册过的乘用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,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,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。